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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路街道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敦化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敦化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敦化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金坛一路26号;邮编:266024;电话:85015356;传真:85015356;电子邮箱:dunhualubsc@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敦化路街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我街道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照时间节点和答复要求予以公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已向人大代表答复我街道工作开展情况。所有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法进行保密审查。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等情况。街道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敦化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细化量化,与业务工作等“硬指标”一并部署考核,并与年度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
  (二)精心组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率
  立足工作实际和职能范围,认真梳理分析公开内容,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项目向社会公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明确。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建立内部政务公开、受理投诉、监督查处机制,通过投诉热线、意见箱和网上投诉信箱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实施限时办理、及时跟踪、按时反馈工作法,提高工作效率。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定期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服务大厅设立政务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栏,将街道工作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公开,方便居民随时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9

  1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有: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扩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2020年,我街道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多种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均已按要求进行公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