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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办事处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安二路六号乙;邮编:266035;电话:0532-88757785;传真:0532-88757228;电子邮箱:sbqfsxqjdbscgongwu@qd.shandong.cn)。

(一)坚持统筹部署和制度保障双措并举,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浮山新区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各社区党委书记组成,形成政务公开推进合力;印发包括《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19项工作制度在内的《浮山新区街道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全面提升干部政务公开执行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高效公开。

(二)坚持全面公开和申请公开统筹推进,确保公开内容到位。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坚持科学公开和业务提升一体推进,确保公开程序到位。

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注重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升干部信息公开处置能力。

(四)坚持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确保公开方式到位。

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重点依靠市北政务网、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便民信息;在各社区设置政务公开专用电脑、报刊查阅点,方便周边居民就近查询获取政策信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广场人流集中、地理便利的优势,积极做好政务资源线下公开工作,特别是在街道二楼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志,悬挂《浮山新区街道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查阅公开内容范围,配备一体机电脑、报刊架、桌椅、文具等设备,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权威信息服务;在大厅7个综合办事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码上办事”二维码,实现扫码即刻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将“码上评价”后台“差评”事项导入街道督查督办工作系统,建立专项督办台账,以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为约束,形成闭环管理;建立社区政务公开“一问到底责任制”,指定社区专员负责向上沟通、向下解答,杜绝居民“多头问、多地跑”的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发布政府信息1013条,其中业务动态141条、财政财务信息11条、政策公文3条、通知公告34条、微博推送502条、微信322期,公开信息内容涵盖街道工作情况、为民服务信息等类别。

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以网络形式申请公开,办结1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人对答复无异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二是长效机制尚不完善,信息报送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公开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街道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重点领域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以及政府行为规范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对内对外、重点一般做好梳理,让工作更具针对性;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

三是创新形式,摆脱传统、常规示范点打造套路,围绕“低成本、高效率、新模式”,积极探索“政务开放日”、“百人建议代表团”、“政策解读直播间”等亮点项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接地气”,让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针对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市北区同安路715号励智少儿培训大厦门前杂草及灌木丛随地大小便环境整改问题,街道立即作出回应,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为业主和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0月29日,街道邀请辖区内居民代表20余人,开展主题为“便民惠民·暖心服务”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零距离、面对面体验街道便民服务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完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站)标准化建设,顺利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