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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阜新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7     来源: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鞍山二路62号;邮编:266033;电话:0532-83791070;电子邮箱:sbqfxljdbg@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阜新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促进早落实。着力推进“五公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与结果公开,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营造政务公开浓厚氛围,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
  (一)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其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突出街道特色,以街道、社区重要工作动态为重点,实时更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垃圾分类、社区文化活动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条100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法规3条,年度计划1条,年度总结1条,财政信息18条,工作动态73条。政务公众号公开信息172条,增加了透明度,为居民提供了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全年无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等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条,已办结并面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阜新路街道严格按照保密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街道办公室审核,经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街道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阜新路街道下辖3个事业单位,所涉及的公开信息均由街道统一审核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8

251.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主动公开的重点信息、数量很多,透明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主动公开的信息重法规政策、轻解读,重动态,清轻决策等问题。为此,2021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图片、图表、视频等丰富的信息内容,加快加深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