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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开平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7     来源:开平路街道办事处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相关要求,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开平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本区政府网站下载(shibei.qingdao.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平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7073700,邮箱:kpljdgw@qd.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平路街道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2020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以来,开平路街道公开信息共788条。其中,市北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政策公文15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份,财政预决算27条,业务动态115条);街道微信公众号“新开平”发布信息208条,官方微博原创发布信息42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及时更新发布《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开平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制定《开平路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精准制定标准目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调研、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以街道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为基础,重点围绕权力运行、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救灾、安全生产、财政资金、公共文化、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领域,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最终形成内容涵盖15大类、101小项的《开平路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的能力。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与协调。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市北政务网政府信息发布与动态调整,党建办公室负责“两微”及其他平台政府信息发布与动态调整。

    (五)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务公开栏、横幅、LED电子宣传屏等线下平台对规章、制度、政策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利用“新开平”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对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信息在网上适时公开;采取张贴公告、广播报道等形式对临时性信息进行即时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5

减少60

11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增加10

18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292406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开平路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政务网专栏更新维护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从内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