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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政府洛阳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洛阳路街道办事处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调整并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部门,各科室和社区分别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调查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网站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根据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外,均将街道的各类信息依规定进行真实、客观、可信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街道机构信息、办事服务等重要信息因工作需要进行变更的,街道及时予以修订,确保重要信息不遗漏、少失误。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工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工作质量,确保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各工作事项的具体进展,并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市北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大众网、《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办事处在便民服务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务公开手册或便民卡片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的各类手册向市民和企业免费发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策公文2条,通知公告3条,工作信息62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均已办理。

    (四)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  

    洛阳路街道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街道办公室审核,经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街道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向人大代表答复街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分类不够明确,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等。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推送相关工作信息,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