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社区: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0〕22号)、《市北区关于扩大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青北民发〔2020〕24号)文件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调度会议上的部署,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北区辽源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永波 街道党工委书记
矫 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 珊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冯 影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武琳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管 涛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于 凯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陈 琳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高建霞 街道司法所所长
盛尧坤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红红 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潘 明 街道人社中心主任
刘志红 街道辽阳西路社区书记、主任
王 婧 街道佳木斯路社区书记、主任
于晓玲 街道错埠岭社区书记、主任
王晓燕 街道伊春二路社区书记、主任
孙朴荣 街道东莞路社区书记、主任
肖继信 街道南京路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辽源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红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辽源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