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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政府宁夏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宁夏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夏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宝应路18号;邮编:266022;电话:0532-83642034;电子邮箱:sbqnxljdbscgg@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公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展示办事处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2020年,宁夏路街道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认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和民情民意互动功能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其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突出街道特色,以街道、社区重要工作动态为重点,实时更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垃圾分类、社区文化活动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宁夏路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主要包含:政策公文2条、计划总结2条、3、机构信息3条、通知公告3条、工作动态67条、财政财务1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等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已向人大代表答复我街道工作开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宁夏路街道严格按照保密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街道办公室审核,经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街道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本单位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质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在政策解读内容方面,应精挑细选,着重发布居民关注高的政策解读内容;在通知公告内容方面,应加强信息推送的及时性,让街道举办相关活动第一时间让居民指导,调高街道活动的知晓率;深入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形成符合系统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