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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北区城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围绕城市建设领域工作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大力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同时,提升市北区城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公众满意度,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截至2021年底,在门户网站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2条,保障性住房信息4条,建筑市场监管情况信息1条,业务信息23条,财政财务信息10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政策公文类信息14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50余条。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非本机关负责的信息等进行分类梳理。针对申请内容,根据本部门职责权限,通过查阅信息档案,征求律师意见,规范答复形式,严谨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并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留好办理全过程记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2021年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7件,占14.9%;部分公开18件,占38.3%;不予公开1件,占2%;无法提供18件,占38.3%;不予处理3件,占6.4%。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2021年城市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惠民政策,要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进行实质性解读,切实增强解读实效。

  四是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积极梳理报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特色经验、先进做法,充分挖掘政务公开工作新做法、新模式、新成效,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充分展示城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营造政务公开学习交流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0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机关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主动查缺补漏,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针对政策解读单一问题,增加了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二是针对创新力度不足问题,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手段,举办“城建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政府工作,受到了居民一致好评。三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本机关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城市建设领域制定了《市北区城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共公开4条人大建议,6条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本机关创新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重要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不断扩大政策影响力。同时,通过开展“城建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建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