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市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www.shibeizhengwu.gov.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0号;邮编:266000;电话:85801229;传真:85801221;电子邮箱:c85801221@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北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北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有效保障了市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北区财政局累计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内容。其中:政策法规类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3%;业务信息类5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6%;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其他各类信息3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1%。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北区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项。我局已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据实回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度市北区财政局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市北区财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分管领导:孙孝海,男,市北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办公地点为青岛市延吉路80号,办公电话85801229。
工作人员:陆晓菲,女,市北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办公地点为青岛市延吉路80号,办公电话85801221。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市北区财政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适时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报告。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局信息审核发布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规则。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