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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财政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3-01-13     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市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n444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0号;邮编:266000;电话:51986551;传真:85801221;电子邮箱:(c858012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立足“稳收入、保重点、强调控、严管理、提素质”五条工作主线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绩效管理等内容,每年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在答复申请时,严格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2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收入、支出、三公经费”等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无相关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区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北区财政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时效性方面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财政局信息审核发布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等制度,加强相关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2022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要点落实,提升了公开质效和水平。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负责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稳妥推进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本机关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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