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12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市北区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全区群众为主线,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市北区金融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为实现市北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北区金融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金融信息公开单位的之间的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目前,金融办确定分管领导一名,经办人员一名,确保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提高了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市北区金融办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现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等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信息公布前经过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次,通过市北政务网,及时发布金融招商工作进展、政策法规等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区政府交办的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市北区保险业发展。市北区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政协委员。从委员反馈意见看,满意率达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因2018年职能调整,市北区金融办金融监管职能已调整至区产业发展推进委员会,无重点领域相关工作。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市北区金融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向全社会公布政府信息。2018年全年,金融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内,无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办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北区金融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18年,市北区金融办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北区金融办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办机关的指导下有序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市北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度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度日益提高,市北区金融办在2019年将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以加强政民互动为重点,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市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