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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19     来源: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科(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1号乙;邮编:266011;电话:0532-8308719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公众关切,加强市北政务网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和管理,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重点解读了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区金融局及下属事业单位16人参会。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制发《关于明确金融局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分解的通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局领导简介及分工、政策公文、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业务培训等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栏目信息。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2022年结转至2023年办理0件),共办结1件,按规定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避免出现保密信息泄露问题。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及时更新市北政务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平台管理。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邀请市民代表进单位,参与工作监督与评价。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全区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分工部署,明确科室职责,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做好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日常考核,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缺乏亮点。下一步,一是将积极探索新方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更加注重加大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机关依据《2023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要点落实,提升了公开质效和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区政府交办的政协提案8件,分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努力推动新能源生态圈建设的建议》、《关于减轻企业、实体经济、个体经济负担相关政策的建议》、《关于加强市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金融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的建议》、《关于设立都市校友产业园的建议》、《关于“经济要稳住”从小微企业做起的建议》;人大建议5件,分别是《关于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的建议》、《疫情时期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扶持区内建筑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市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对承办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从反馈意见看,满意率达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稳妥推进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布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本机关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市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