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年报

市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市北区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认真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响应群众关切。区大数据局将“行风在线”作为主动公开、便民沟通的重要途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在线与网友互动交流,解答居民群众的各类咨询,有效提高了市民的认知度。三是认真及时修订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调整变化,修订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依托市北区政务网对外发布。四是主动发布有效信息。发挥政务网站渠道优势,实时更新市北政务网中的各栏目动态,结合全局各项业务开展,及时跟进各项重大政务活动的宣传和推介。

  2019年,区大数据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依法合规回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项、政协委员提案3项,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加1项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缺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工作人员在公开业务上的知识技能欠缺。我局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增强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大数据局联系(地址:市北区台柳路161号;邮编:266033;电话:0532-87073001;传真:0532-87073002;电子邮箱:sbqdsjfzgljgw@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