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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7-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1011室 ;邮编:266033 ;电话:85801174 ;传真:85801174;电子邮箱:85801174@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完善了工作机构和网络。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先后建立了联络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前,由牵头部门通报情况,统一公开口径,确保准确一致;对敏感或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三是认真及时修订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调整变化,修订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依托市北区政务网,建立了区政府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市北政务网对外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没有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3月10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初延福参与市北政务网“在线访谈”活动,与网友进行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依托市北政务网发改局“重点领域”板块,全年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企业改制、物价等工作信息76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职能和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报和公开信息内容,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在市北区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向区委、区政府信息部分主动上报信息95条,向《青岛日报》特色市北专刊上报信息95条。(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依托市北区政务网,努力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市北区政务网开设了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事等链接,便于接受群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二是指定行政服务大厅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建立并规范各项公共查阅服务内容。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受理点,为公众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市北发改”和“市北物价”微博,目前尚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局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印制了查询登记表、依申请公开表和告知书,对前来查询和申请的进行逐一登记,实行限时告知,对申请信息不全的发放补正通知书,对因政策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发放告知书。确保申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1人次,其中网上咨询11人次,信函申请1人次,当面申请9人次,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发生2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发改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公开信息均进行层层把关,严格审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均在局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北区价格认证中心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次,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复杂繁重,人员短缺,工作难度较大。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一如既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事项。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11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1

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1

1.按时办结数

21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杨凯   联系电话:8580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