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96200人左右,其中市北区10000人左右。
(二)小学入学年龄及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除此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三)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为优化招生工作流程,拓宽教育公平的新途径,自今年启用“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采取网上登记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学招生工作。
1.报名时间: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小学按区教育局2016年确定的报名登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实施报名登记。
2.网上入学信息采集说明:市北区适龄儿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登录市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b.qdedu.net)上的“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或者通过手机APP登录“市北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二维码扫描),对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进行网上登记,为科学统筹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做好准备。各小学于4月25日(星期一)在校门口及服务区范围内的主要路口、周边幼儿园门口张贴“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填报说明。
3.招生宣传:各小学统一于 6月9日(星期四)在校门口及服务区范围内广泛张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服务区范围,并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及要求,学生办理缓学等相关要求及流程一并公布。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微信平台也将于4月25日后陆续发布2016年招生入学相关信息、要求。
4.录取安排:各小学需在信息采集完毕后,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以对网上采集信息进行确认,之后在网上进行预录取工作。经区教育局最终审核,并根据总体情况安排学校接收新生任务。学校予以榜示公布并做好新生接收工作。
7月16日(星期六)上午各小学新生发榜,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可在小学集中报名时间申请办理缓学,先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16年市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见附件2),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再由家长本人于7月4日(星期一)-7月6日(星期三)到市北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核准。
6.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各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以确保各类残疾儿童按时入学。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市招生,各校要认真做好推荐生源的工作。仁爱学校要主动联系残联等部门做好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招收我区户籍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有残联出具的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结合全国特殊教育试验区工作任务,试点做好医教结合、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入学鉴定等工作。普通公办小学积极争取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支持,协同做好辖区内各类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积极主动地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户籍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各校于5月2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四)将《2016年市北区小学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摸底调查表》(附件1)电子稿报基教科。各校在安置中遇到疑难问题的残疾儿童,需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于7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到仁爱学校经“市北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与咨询委员会”的专家提出入学建议与意见。
7.青岛40中改为一所全新的公办小学,加挂青岛北山二路小学分校,2016年秋季开办招生,计划招生4个班。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允许民办学校自5月7日(星期六)至7月4日(星期一)较长一段时间内招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宣传材料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宣传材料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的录取也要通过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相关录取程序进行。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由录取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家长持《录取通知书》(两份)于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公办小学盖章,一份留公办小学备案,一份交回录取学校归档。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市北区教育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时间及要求。来市北区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登录市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b.qdedu.net)上的“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或者通过手机APP登录“市北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二维码扫描),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7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详见6月9日各小学张贴的招生简章,现场确认学校并非入学安置学校。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入学。
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屋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布相关政策,面向社会、家长提前做好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招生。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络化管理,试用“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简化优化入学报名流程,实现新生信息采集、审核录取、学籍创建的一系列对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学籍监管力度,杜绝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网上入学信息采集服务和指导工作。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及来市北区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家长均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登录市北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按时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入学儿童,家长可根据报名相关要求,户籍儿童在7月2日至3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7月4日到相应报名点报名。区教育局将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网上补录工作。
4.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6号),不得自立名目招收择校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学科实验特长班。不得收取报名费和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不得将社会捐赠与入学挂钩。
5.切实做好驻地部队子女入学工作。各小学要主动到驻地部队进行走访,了解部队在适龄儿童入学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依法保障部队子女入学。
二、小学毕业工作
(一) 严格执行小学有关考试规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时间6月14日),试题由学校命制,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区教研室将加强对各小学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命题的指导、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在考试后组织命题质量分析。考试成绩各校应及时准确记入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二)做好综合评价
各校要认真使用好《市北区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素质发展水平的综合评定。各小学要确保毕业生小学期间各学期考试成绩和评语填写完整、准确。毕业考试有不达标科目者,准予补考。凡操行评定合格、各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结业学生也根据相关政策升入初中就读。
三、初中入学工作
(一)初中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一年级招生83300人,市北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9000人(各初中招生计划表见附件3)。
(二)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原则及办法。2016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区教育局将全区中小学划分为八个学区(见附件4),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划拨两种方式升入初中。自2017年起,市北区将对部分学区开展九年一贯划片对口招生改革,具体方案后期发布。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为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具体调拨办法参见“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升学”有关要求)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由于第七学区小学生源存量连年增加,自2017年开始,将逐步调整该学区的初中招生政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自2016年开始,青岛十六中初中部停止招生。为缓解第五学区(即青岛23中片)招生压力,青岛广雅中学除承担第六学区的部分招生任务以外,同时面向第五学区招收4个班,由该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自愿报名,若超出招生计划,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青岛广雅中学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青岛第三十九中学市北分校纳入第八学区,与青岛21中、青岛56中作为同一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招生。青岛第三十九中学市北分校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青岛市北区体育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也可参加本片(即青大市北附中、43中片)电脑派位。
青岛格兰德小学具有市北区学籍的毕业生可根据学校所在学区的招生政策入学。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中央商务区分校建成使用,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今年面向全区招收4个班。
2.招生程序。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写《初中入学报名单》(见附件5),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4日(星期日)。小学毕业生需按自己意愿的先后顺序将本片所有中学依次填报为初中入学志愿,不得跨报所划区片范围以外的学校,否则报名无效。填报完毕,须由家长签字生效,志愿填报后不再更改志愿。未将片内中学全部填报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则由电脑分派到学位未满的学校。各校要在4月25日(星期一)至4月27日(星期三)把毕业生填报的志愿录入“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审核无误后,学校留存家长填写的《初中入学报名单》,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将学生升学志愿打印一式两份,家长签字确认,学生不得代签。确认后,学校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将汇总志愿信息导出、打印,连同填写好的《市北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统计表》(附件9),加盖“三章”(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章)于5月2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四)送基教科审核。4月21日(星期四)各小学向报考特长生(班)、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发放“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6月19日(星期日),公办初中学校派位、整体调拨。
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各初中张榜公布初中新生名单,初中招生结束,学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电脑派位或整体划拨结束后,均不再进行重新调拨。
3.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升学。具有市北区户籍,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北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房产证明,于8月中旬到区教育局申请初中入学。报名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片及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学生,须于5月9日(星期一)、5月10日(星期二)持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及当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提供《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单》(详见第5条“关于《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的说明”),学生持户口簿和报名单按要求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具体安排见附件16)
凡户籍所在地离现就读学片的初中,距离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距离以上的,可以申请在市内三区跨区、片调拨(相邻的两片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拨),回户籍所在区域的初中就近入学。家长须于4月25日(星期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6年市北区小学升初中跨区(片)调拨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随证明材料上报基教科),4月25日(星期一)至4月27日(星期三)由相关小学将家长跨区片调拨申请录入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中,录入后打印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档,两份随证明材料上报基教科),必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各小学汇总后于5月2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四)到区教育局审批。符合条件,申请在市北区内跨片调拨的,由区教育局统一调拨至户籍所在区片非热点初中就读。符合条件,申请跨往市南区、李沧区的,由区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由其统一调拨至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就读。
4.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可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16年市北区小学残疾毕业生登记表》(附件8),经学校审核后,将残疾证复印件和申请附在《初中入学报名单》背面,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可不参加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由区教育局照顾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区属公办中学就读。
5.校园足球人才招生工作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长生(班)招生
小学毕业生自愿报考特长生、特长班。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要求,严格按照已经提前向社会公布的2016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各校严格审查特长生报名条件,公开特长生测试录取过程,确保特长生招生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学校结合专业类别的实际需要,依据学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任何学科化考试、选拔。
1.初中特长班招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继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需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区属特长生、特长班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实施。青岛四中招收1个体育特长班,面向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启元学校招收2个美术特长班,面向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广雅中学招收2个音乐特长班,面向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学市北分校恢复原青岛四十一中的2个艺术特长班,面向全区招收特长生。
2.初中特长生招生。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继续面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生,具体见有关学校网站的招生简章。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的要求,面向全区按每班不超过2人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
3.具体时间安排。特长生(班)报名时间为4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两天,特长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7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日)两天,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9日(星期一)至10日(星期二)两天,各校于5月11日(星期三)持特长生(班)花名册、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基教科报批。
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录取。
(四)市属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
1.2016年,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继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星期四)、13日(星期五),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5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岛三十七中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生报名可面向市内三区,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第一阶段招生时间为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21日(星期六),第二阶段为5月24日(星期二)至6月2日(星期四)。
(五)关于《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的说明
小学毕业生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六)各类初中学校的录取与榜示
已被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及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没有被录取的学生,随原毕业学校参加本学区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
各类初中学校在招生工作完成后,要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段内在校园醒目处张贴新生名册进行榜示,向新生告知报到的时间及要求等。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公办初中新生发榜,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家长签收的形式,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
(七)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
我局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我局将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日程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的准确、完整。市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详见附件16。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机制
各学校都要认真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对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我局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按规划建设中小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规范招生行为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及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29号)要求,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要积极进行“小班化”教学研究。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学校要采取措施,科学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力量。
(三)推进学区制建设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3号),统筹做好学区制改革推进工作,加大学区制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义务教育学区制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广泛宣传身边的好学校。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分别对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并取消相关人员年内所有评优资格。开学前要指导家长按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使用好《新生家长指导手册》,努力使小学、初中新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
未尽事宜,请与市北区教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人:李玲,冯阳。联系电话:66751001
附件:1.2016年市北区小学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摸底调查表.doc
2.2016年市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doc
3.2016年市北区各类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doc
4.2016年市北区小学升初中划片方案及办法.doc
5.2016年市北区初中入学报名单.doc
6.2016年市北区小学升初中跨区(片)调拨申请表.doc
7.市北区小学升初中回原籍就读申请表.doc
8.市北区小学升初中残疾学生统计表.doc
9.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统计表.doc
10.市北区跨区(片)调拨学生花名册(封面).doc
11. 市北区跨区(片)调拨学生花名册.doc
12.市北区小学升初中回原籍学生统计表.doc
13.市北区小学残疾毕业生登记表.doc
14.市北区小学升初中学校信息汇总表.doc
15.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