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28号)、《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以参加“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本区学校资源配置、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整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点布局,在做好辖区内户籍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就近”是指“相对就近”,不是直线距离最近),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启动预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
(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以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四)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应纳入学籍管理并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青岛仁爱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市北户籍、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市招生。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可由家长提出申请,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000人。
(二)入学条件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适龄儿童。
1.市北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非市内三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连续满一年:
(1)年龄须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合同文本、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公办小学入学方式和流程
适龄儿童通过“市北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http://111.17.218.35:223/qdsbzs2020)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区教体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小学入学流程
根据《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市北区民办小学面向本区招收市北户籍儿童和符合市北区入学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通过“市北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
(http://111.17.218.35:223/qdsbzs2020)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所民办小学志愿。在组织电脑派位前,民办小学须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适龄儿童名单,并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不参加派位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民办小学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参加市北区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按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入学。按照青岛市教育局规定,符合民办小学直接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
(五)市属学校招生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要求,青岛中学(小学部)面向全市招生,报名具体事宜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部分区域、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为缓解热点区域招生压力,台东六路小学面向浮山后、错埠岭区域招收2个班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平安路第二小学面向启元学校学区招收2个班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两所小学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在小学升初中时可选择依据学籍升入对口初中或回户籍所在地升学。
2.2020年同安路小学学区内市北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远超办学规模,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同安路小学学区内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建议选择浮山后区域其他公办小学(市北区第二实验小学、富源路小学、桦川路小学、福州路小学、宁安路小学)入学。2021年,同安路小学一年级新生将安置在过渡校舍就读。
3.超银中学(镇江路校区)开办小学部,招收一年级2个班。
三、初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900人。
(二)公办初中招生
1. 招生方式。2020年市北区公办初中划分对口招生区域、
电脑派位区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顺序招收小学毕业生。
2. 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具有市北区户籍、在市内三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户籍所在地距离现就读小学对口的初中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以上的,可以申请在市内三区跨区(片)调拨,符合跨区(片)调拨条件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就读。具有市北区户籍、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陆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报名,区教体局审查通过后,可按要求填报志愿,报名市北区公办初中或未被市属初中及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就读。
3.身体残疾毕业生。肢体有残疾的学生可凭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安排就近的区属公办初中就读。
4.部分区域、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青岛4中、青岛28中实施对口招生。青岛4中对口招收海逸学校、包头路小学、陵县路小学、上海路小学、上海支路小学毕业生,青岛28中对口招收市北区实验小学、吉林路小学、无棣四路小学、普集路小学、普新小学毕业生。智荣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智荣中学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2)市北区实验初中、青岛42中实施对口招生。市北区实验初中对口招收洮南路小学、台东六路小学、顺兴路小学、大名路小学、芙蓉山小学毕业生,青岛42中对口招收敦化路小学、南仲家洼小学、北仲路第一小学、北仲路第二小学毕业生。市北体校小学部毕业生可直升市北体校初中部或升入青岛42中。新世纪市北学校毕业生可选择直升青岛大学附属初中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超银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超银中学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3)开办青岛市北中学(河西配套中学)。青岛市北中学、青岛实验高中附属中学(原青岛23中)实施对口招生,青岛市北中学对口招收博文小学、立新小学、河西小学毕业生,青岛实验高中附属中学对口招收四方实验小学、重庆路第三小学、大路小学毕业生。长泰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选择直升长泰学校初中部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为缓解浮山后片区初中入学压力,青岛市北中学面向浮山后片区局属小学招收小学毕业生。
(4)青岛65中、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浮山新
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浮山小学。户籍属于浮山新区有关小学招生范围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为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2021年,浮山后新开办初中将纳入浮山后初中电脑派位志愿。
(三)市属学校招生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青岛实验初中、青岛37中、青大附中初中部面向市内三区招生,报名具体事宜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民办初中招生
1.根据《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市北区民办初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2.经市教育局批准,青岛实验高中教育集团青岛创新学校面向市北区、即墨区招收小学毕业生,其中面向市北区招收2个班,每班不超30人。
(五)志愿填报
市北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6月3日-8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第一阶段志愿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中或青岛37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第二阶段志愿要选填学生所在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和其他面向市北区招生的民办初中,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六)派位与录取
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人员和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录取按照志愿顺序依次进行。
1.民办初中录取。在组织电脑派位前,民办初中须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并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可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未录取学生进入下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学校进入下一志愿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完成或志愿录取结束。
2.划分对口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录取。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原则上全部录取。第二志愿及之后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未录取学生进入下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学校进入下一志愿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完成或志愿录取结束。
3.实施电脑派位的公办初中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未录取学生进入下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学校进入下一志愿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完成或志愿录取结束。
4.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每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日,家长可通过登陆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查询录取结果,已录取学生不再进行重新调拨。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认真按照区教体局有关规定,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学校要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做好“初小共同体”等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按照区教体局统一部署安排,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多种方式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学校要准备便民电脑,开通、公布招生专线,在工作时间内做好入学信息采集的服务和指导工作以及招生政策的解释、信访接待工作。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学校要采取措施,科学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力量。义务教育学校应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民办学校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体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须按要求及时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完善监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落实问责制度。区教体局将招生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1.市北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8日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学入学政策问答)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学升初中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