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青北教体罚催 [2025] 1号
青岛爱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2月5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北教体罚决[2024]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1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将青北教体罚催 [2025] 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实施公告送达。限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勇、谢泓漾 联系电话:0532-66751029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尖山路16号6楼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