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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教育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8-02-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市北区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总结。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明霞路37号;邮编:266032;电话:0532-66751000;电子邮箱:sbqjyjbgsgw@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教育局认真贯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全区群众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服务能力。在市北政务网开设公文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计划总结、财政信息、学校信息等七大栏目,坚持定期更新。一是健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效。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二是精心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立足工作实际和职能范围,认真分析梳理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明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北区教育局制订了《市北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做好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市北政务网、市北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区内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等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设立专门的招生咨询电话和招生现场咨询点,现场接待咨询2000余次,接待来电近万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以来,通过市北政务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3条,通过市北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过70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页等多种渠道和媒体作为手段,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接到对市北区教育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数3件,均按时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案例。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全年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案例。
  八、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例。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北区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市北政务网信息的上报工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建立三级审核制度。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专人维护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资源整合和分类登记公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为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政务环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北区教育局                    填报日期:2018.1.23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3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4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6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4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