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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通知公告5条,政策公文2件,政策解读2件,规划计划2条,财政财务信息20条,业务动态32条。承办区人大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3件,面复率100%,满意率为100%。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立足工作实际和职能范围,认真分析梳理公开内容,将起草的各类文件、会议纪要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归档,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服务事项等项目向社会公布。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明确。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全区群众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服务能力。强化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积极参加各项信息公开培训,将工作细化量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减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减1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减2

  0

  行政强制

  2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0.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对照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城区的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