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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9-02-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8年度市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邮编:266033 ;电话:0532-85801202 ;传真:0532-85801201;电子邮箱:qbmzjgw@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市北区民政局依据《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架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严格履行公开程序,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制作或获取的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依托局工作例会和业务集中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2018年市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市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保密审查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修订调整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修订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各类渠道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在“市北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涉及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工作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实效,发布重点领域信息60条、工作信息30条、公文政策信息4条、财政信息13条、统计信息4条、各类公告7条。

  2018年,我局共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的群众来电来信1553件。其中,包含市区热线、政府信箱等多种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民政工作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下一步将聚集群众关切,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0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