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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8-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人民防空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人民防空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北政务网”(www.qingdaoshi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尖山路16号;邮编:266023;电话:82716035;传真:82716035 ;电子邮箱:sbqrf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北区人防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及时准确地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依托政务信息平台,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地促进了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民生需求和办事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截至2017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北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一把手负责制”原则,成立了以人防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宣传、督导、审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对信息保密性负总责。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组长审核、组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与各项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我办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得我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交流情况

  2017年我办通过市北政务网、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畅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举报渠道。加大对人防工程、人防宣传教育的推广宣传,对群众生活中涉及到人防工程和防空防灾应急避险等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办公开了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在线访谈、公共服务事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办在市北政务网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业务工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46条,其中包括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文法规5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信息36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由专人录入,录入信息均需经办公室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北人防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定时公开机构相关工作信息。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办各项工作不断完善,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丰富,在信息更新方面还需要更加及时。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和网络更新维护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