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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23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18号兴业大厦A座;邮编:266011;电话:0532-587167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业务平台和政府网站等平台,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财务、消费维权等工作信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引导力、影响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线上各类平台累计公开信息628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同步推进,发挥政务公开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塑造部门良好形象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各个领域,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监管、行政执法、消费警示等相关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20件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牢牢把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持续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管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促进依法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有关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要求,按时主动维护、更新市北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及时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维护任务。同时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工作信息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未公开的及时公开。其次,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并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因信息发布实施失信而造成的社会负面舆论影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首位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会,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政策解读失误问题。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5

行政强制

1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5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5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5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培训开展有待加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按时效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机关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作用,实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新提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