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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8-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尖山路16号 ;邮编:266023 ;电话:82751937 ;传真:82751937;电子邮箱:sbqsfjbg@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7年,区司法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透明政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是组织健全。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协调和贯彻落实,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二是贯彻分管领导责任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为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在市北政务网发布政策解读5条,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做好相关问题的解答与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8条,图片35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市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通过区政务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6条,图片95张,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开指南1条,法律法规3条,政策解读5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90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28条。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将市北政务网站作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另外还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页、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媒体作为手段,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广泛。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和工作特点出发,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服务事项等项目向社会公布。一方面规范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对列入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也应予以明确。另一方面优化程序,完善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了相互推诿扯皮、办理期限过长等问题的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区司法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区司法局坚持依法行政,未发生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区司法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举办专门培训,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分管领导带头把关,保密人员及时督查,无涉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司法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在市北政务网统一审核、公开,严格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深度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专业培养不足。随着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程度提高,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合理、及时、准确、面向全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掌握最新的政府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