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区司法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透明政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本年度通过区政务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9条,图片33张,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1条,通知公告6条,政策公文1条,年度计划1条,计划完成情况1条,财务信息19条,业务动态24条,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4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条,证明事项清单2条,普法宣传22条,行政复议25条,其他事项10条,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了常抓不懈,落实到位。
(二)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 不断完善市北政务网信息公开专页的建设和管理。对本级制发的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核确认,做到及时收件、及时审核、及时公开,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了解,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
(三)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各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予以公开。
(四)做好提案回复工作。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落实、回复工作,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代表提案2件,严格按照处理程序一一给予面复,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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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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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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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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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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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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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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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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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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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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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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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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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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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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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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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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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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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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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2 |
139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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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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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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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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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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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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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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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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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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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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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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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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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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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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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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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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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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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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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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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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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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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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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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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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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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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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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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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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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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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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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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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深度广度不够,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随着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程度提高,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合理、及时、准确、面向全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掌握最新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