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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19     来源: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审计局(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0号;邮编:266011;电话:0532-51986617)。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审计重点任务和公众关注热点,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切实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公文、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业务信息、审计信息等内容。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发布政务微博159条,并积极通过各级媒体和新闻网站及时发布部门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北区审计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避免出现保密信息泄露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根据市北政务网公开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务网信息公开的分类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规范、及时。由专人负责“青岛市北审计”政务微博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及时公开时政要闻和审计信息,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邀请市民代表走入审计机关,参与工作监督与评价。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标准,重点加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定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及时差缺补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审计信息公开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创新力不足,形式不够多样。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单位依据《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抓好工作要点落实,不断提升公开质效和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审计工作创新内容,充分利用“青岛市北审计”政务微博、政务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信息,组织召开“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发布审计领域信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