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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5-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和其他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514室 ;邮编:266033 ;电话:85801510 ;传真:85801119;电子邮箱:tjj@qingdaoshibei.gov.cn)。
  一、 概述
  2014年,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强化领导、监督、考核,认真贯彻执行承诺制和问责制,明确机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在政府信息工作中,区统计局始终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 严格把关,规范程序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的基础上,区统计局在文件审批笺中增加了公开要求,每份文件都要求有信息公开选项,层层把关,明确责任;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表等并在统计局网站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有关要求,逐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健全监督,树立形象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杜绝公开承诺项目与实现的项目不一致;杜绝公开办事依据、程序而不公开办事结果等以偏概全的现象,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
  (四)精心部署,稳步推进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公开内容,将各类文件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归档,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等项目向社会公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明确。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及时做好市北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并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页、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媒体作为手段,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2014年以来区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栏目和市北政务网发布计划总结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30条。按照《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公开涉及GDP、固定资产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次,申请人需获取的“市北区和四方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属于本机关职责公开范围,本机关按照规定及时将以申请人指定的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所需信息,并电话告知,深受到申请人好评。
  四、 咨询和投诉情况
  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0人次,其中网上咨询0人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 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项经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深度还不够,发布的信息面比较窄。为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一如既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每条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和加强公开力度,不断健全统计信息内外网、政府门户部门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八、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