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514室 ;邮编:266033 ;电话:85801510 ;传真:85801119;电子邮箱:tjj@qingdaoshibei.gov.cn)。
一、概述
2016年,市北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北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各科室安排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确立,有效保障了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以来,市北区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栏目和市北政务网发布计划总结信息1条,公文法规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35条。按照《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公开涉及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信息11条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次。为山东科技大学宋某提出获取“09年之后的各年市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申请,已于2016年3月24日公开告知其获取途径。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余人次,其中网上咨询0人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项经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市北区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完善不同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时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报告。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