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报

市北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9-0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市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北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北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底,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条,公文法规类6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4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市北区统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项。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北区统计局未收到建议和提案办理事项。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余人次,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无专项经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8年,市北区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市北区统计局将立足本职,借鉴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经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定期总结经验,查找整改不足,不断提高统计服务工作的信息公开水平。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