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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区统计局

2022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依法治区、依法统计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化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统计法》、《实施条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青岛、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坚持重大执法检查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局内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统计工作指示批示、《宪法》、《统计法》、《民法典》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干部学法用法的全年计划中。二是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规划,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和迎接山东省统计督察等统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调动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各项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法治贯彻到统计改革发展全过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严格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一是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在区政府常务会、常委会上,区统计局向会议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二是在全区开展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学习《监督意见》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选编》,落实区常委会、常务会有关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要求。三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12月9日,在市北区委党校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分管领导近百人进行了统计法治学习培训,有效提高全区统计相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推进统计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一是落实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采取网络干部学院网上学习与线下现场学习相结合、法治讲座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学习《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和规定。购买并发放《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解读25册,领取并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12册,督促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和统计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掌握统计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落实企业统计人员学法制度。区统计局各专业,采取网络培训学习和个别上门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向统计报表对象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引导、督促企业统计人员学习、熟悉统计法相关知识,以达到依法统计、统计法治的目标。

三是积极开展全局人员学法考法活动。(1)重视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对《宪法》、《统计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行轮训与学习;(2)全局人员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使全体人员熟知各类行政法律法规等。

(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结合市北区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公开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借力传统媒介和网络新媒体,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执法检查、走访企业等时机进行统计法知识宣传,开设统计“普法云课堂”进行网络普法培训,确保普法宣传入脑进心。

三、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规范依法统计行为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深入研究国家和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青岛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照检查,确保“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和省统计督察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区统计局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详细汇报全国、全省、全市专项纠治会议精神。结合市北区实际,先后形成了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材料,分别在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汇报学习,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二)聚焦“四个必查”,细化工作措施

整理了“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等内容,编制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应知应会》进行发放宣传;结合“省统计督察问题清单”和市统计局《青岛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进行研究,将与区委区政府和各单位有关的自查项目具体分解自查清单,从细、从实对自查工作再细化、再具体、再明确。

(三)完善机构、严格执法,确保专项纠治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专项纠治工作精神和市统计局《关于尽快增设统计执法监督机构配齐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积极向区委编办请示对接,经区委编办批复同意在区统计局办公室加挂统计执法监督科的牌子,完善了统计执法监督机构。

(四)结合省统计督察专项纠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认真完成国家统计局部署“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统计专项纠治工作,认真做好“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退库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区统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在16个区直部门和22个街道办事处全面铺开,整理2018年以来的档案资料、会议纪要、制发文件等资料。区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对423个备查企业项目逐一登门实地核实有关资料和原始数据。同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对55家企业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检查中,坚持数据质量检查主体明确和程序合法,加强对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先宣传再检查,全程依法依规。

(五)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体制机制保障

注意加强与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与配合,落实《市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健全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推动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改进政绩考核方法。严肃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全面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四、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统能力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上报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区统计局每季度填报干预情况,要求每个专业及时记录、定期统计、定时上报,确保统计监督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法治培训

健全统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利用“云课堂”等形式,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统计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考试。

(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统计执法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自觉加强法治修养,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严格落实法治机制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依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青岛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跟踪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纠正决策偏差。

通过“市北政务网”向社会公示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执法计划、执法结果、举报监督渠道、执法人员信息等,全面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