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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1-17     来源: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统计局(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0号;邮编:266011;电话:0532-51986627)。

一、总体情况

市北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内容形式,突出公开要点,切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全年共通过市北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公文、规划计划、财政财务、行政权力、业务信息、重点领域等工作内容,做到了定期更新,数据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北区统计局在2024年度收到1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机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网站,结合区统计局工作重点,安排专人,定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统计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督促检查,同时面向社会公开职责清单、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相对单一,不够生动形象等。

下一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性、全面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力求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单位依据《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要点落实,不断提升公开质效和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目录,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