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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度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市北区龙潭路7号;邮编:266022 ;电话:0532-83610155 ;传真:0532-83610156;电子邮箱:sbqtyjrswjgw@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公众的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架构,根据分工调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实施《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市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严格履行公开程序,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制作或获取的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依托局工作例会和业务集中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市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20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保密审查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修订调整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调整变化及有关保密要求,修订政务公开指南,及时调整完善机构职能并发布相关政策公文、业务动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各类渠道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北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条,涉及机构信息、政策公文、专项活动、财政财务、业务动态等。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实效,业务动态45条、政策公文7条、财政财务15条、专项活动5条。

  2020年,我局共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的群众来电来信1932件。其中,包含市区热线、政府信箱等多种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已办结。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137007

  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