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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信访局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07号;邮编:266011;电话:0532-66952767)。

一、总体情况。

市北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市北区政务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2022结转至2023办理0件),共办结5件,按规定结转至2023年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复议机关进行了结果纠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避免出现保密信息泄露问题。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市北区信访局无网站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法规政策,印发信访法治化系列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要求,重点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日常考核,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重点解读了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信访局各科室14人参会。会议上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等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021年结转至2022年办理0件),共办结3件,按规定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复议机关进行了结果纠正。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不够,公开的信息内容较少,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举措: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地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3年,市北区信访局根据《2023年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要点落实,提升了公开质效和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稳妥推进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制作《告知书》制发流程,明确主办单位拟稿、协办单位会签、律师把关、主管部门初审、合法性审查、分管区领导签发、办理结果反馈、联席会议研究复杂申请的无缝隙闭环工作模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