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年报

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市北政务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涉及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公文、财政财务、重点领域专题、业务动态等工作情况的信息。重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公开力度,对事项划转清单、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定期公布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情况

  2020年,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次,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相关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做好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平台建设相关情况

  线下设政务公开专区,通过查询一体机、点点通、电子屏等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放置服务指南、服务手册、人员公示牌等多渠道同源公开政务服务办理、咨询及投诉渠道。线上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开通“一事全办”服务指南、在线办理、办事咨询、结果公示等端口,实现全流程、24小时全透明公开,100%实现“网上可办”,创新服务“智能办”,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优化升级。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意见认真听取、充分尊重,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我局主办2件,协办2件。办理政协提案2件,其中我局主办0件,协办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5

  536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386.1532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务公开专区面积较小,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通过市北政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专区、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