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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23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邮编:266000;电话:0532-816322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通过整合优化、标准赋能、数据集成,打造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前沿阵地,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升级政务服务新体验。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通过市北政务网发布信息500余条,含通知公告类390余条,业务信息类38条,政策问答类52条,政务服务工作情况12条;“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46期,累计发文241篇,粉丝量目前已突破4.86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办件1件,商业企业申请办件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时限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构建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局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各中心积极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制定《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压实工作责任,牵引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市北政务网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部门预决算、政策问答等情况,确保公众可精准、快速获取相关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动态调整公众号栏目设置,新设“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在行动”“审批小贴士”“云上党课”等专题板块,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畅通公开直达渠道,举办“政府开放日“局长进大厅”“政企面对面”惠企政策宣讲等活动,强化政企互动交流,倾听企业群众心声。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及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更新政务公开小组成员名单,对政务公开第三方绩效考核评估排查反馈的相关问题,逐一对照整改。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9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4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3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4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微信公众号运营状态良好,关注度稳步提升。但同时,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不足、时效性不强,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和质量需要提升。

2024年,区行政审批局将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制定政策解读制度,综合运用多种解读形式,使解读更加直观、更可理解;增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将微信服务号迁移为订阅号,加大业务信息更新频次,提高原创性比例,扩大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率。2023年,本机关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8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推出基层政务服务“e帮办”平台,一“码”集成基层便民信息,实现业务咨询一码通、事项指南一码查、群众评价一码成,动态调整事项内容,让办事群众扫出效率、扫出满意。运行以来,为群众提供线上服务1.4万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此事项无需要报告的情况。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此事项无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