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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7-03-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6年度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延吉路80号;邮编:266033;电话:0532-85801076;电子邮箱:zfbgs@qingdaoshibei.gov.cn)

  一、   概述

  2016年,市北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科室内部沟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应急管理、民生信息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调整公开目录。立足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对我办“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进行调整,现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工作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栏目,简洁明了,清晰易查。

  三是完善督办流程。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系统,确保第一时间办理群众提交的申请。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督办流程,细化要求,明确责任,提醒部门按时办理、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确保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在“市北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涉及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工作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实效,发布人事信息5条、公文法规信息8条、财政信息17条、工作信息 55条、应急管理信息307条。

  2016年,区政府政务服务热线办承办、受理市(区)长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箱100084件,较好地发挥了辅政为民职能。

  2016年,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设立市北区分会场同步收听、收看报告会,共有约1200余名各界代表参加。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升,主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办将在实践中认真研读《条例》,主动探索,积累经验,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本科室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政府信息,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

  六、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