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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市北政务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质量,确保工作规范推进,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4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45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网络问政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通过网络申请,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按时办结率100%。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到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4件),通过制定合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办复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局依托市北政务网这个主要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增强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的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性,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和办理,同时经营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底目标责任制考评,并根据职能调整和科室变动及时明确新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

  3.畅通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网站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做好官方微博、“市北区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增强了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时效性,确保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8

  0

  37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1116.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分栏目设置不够合理、办事指南信息不全等问题,全年进行了2次系统梳理,10余次微调整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链接无误。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保障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工作质量。

    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处理群众申请,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四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定期更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信息,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