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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3-01-18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电话:0532-837787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市北政务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质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依法、按时做好主动公开。2022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更新调整1次,发布工作动态24条,公开政策公文、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等22条,区办实事项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其他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办理各渠道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市北政务网”这个主要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增强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的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性,加强依申请公开审查和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组织相关科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机制。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对政务网管理平台进行维护,及时、准确公开和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进一步明晰各科室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规范了信息审查发布程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3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3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新的一年,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2年度,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市北政务网+政务新媒体平台”相互融合发布模式,把市北政务网作为政策信息权威发布和主动公开的主阵地,系统梳理、归集展示各类综合行政执法信息要素,法律法规宣传、部门信息动态推送、权威信息公开;通过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全方位立体化打造整体协同、迅速响应的综合行政执法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以政策透明促公平、以信息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执法”政务公开品牌。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充分尊重。全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项、政协委员提案1项,面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强宣传,把信息宣传作为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改革的重要手段。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提出月度、季度、年度信息报送要点,推动形成全体人员抓信息宣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