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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水清沟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水清沟街道办事处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水清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水清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永丰路8号;邮政编码:266042;电话:0532-84851673;传真:0532-84851673;电子信箱:sqgjdbg@qd.shandong.cn)。

  2020年以来,水清沟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街道实际,围绕群众需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推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6条。其中,通知公告6篇、政策公文2篇、财政财务21篇、业务动态36篇、政策公文2篇,微信推送440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守办理时限,依法依规答复申请。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人次。

  (三)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保密意识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

  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定期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服务大厅设立公开栏,将街道工作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公开,方便居民随时查阅。建立内部政务公开、监督查处机制,通过投诉热线、意见箱和网上投诉信箱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实施限时办理、及时跟踪、按时反馈工作法,提高工作效率。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已办结并面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283.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充实完善。街道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培训,提升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二是依申请公开项目较少。街道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依申请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