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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政府兴隆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1-01-27     来源: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昌路12号;邮编:266000;电话:83725566;电子邮箱:qdssbqxlld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街道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促进早落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总体工作的始终,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加政务公开渠道,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营造政务公开浓厚氛围,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

  (一)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其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突出街道特色,以街道、社区重要工作动态为重点,实时更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垃圾分类、社区文化活动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20年兴隆路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主要包含:(1)政策公文2条。公示了督查落实制度等规范性文件。(2)计划总结2条。公布了街道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3)机构信息1条。公布街道党政领导具体分工。(4)通知公告5条。公布街道群众文化节、公益性讲座等公告。(5)工作动态100条。公布了街道、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等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条,已向人大代表答复我街道工作开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兴隆路街道严格按照保密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街道办公室审核,经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街道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兴隆路街道下辖3个事业单位,所涉及的公开信息均由街道统一审核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实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为此,2021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担当作为,在提升公开质量上下功夫;二是坚持便民为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在提升公开服务上下功夫;三是突出统筹协调,在提升公开能力上下功夫,促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