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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政府延安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24     来源:延安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北区兴安路29号,邮编:266011,电话:0532-82755106,传真:0532-827551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通过书面资料、微信公众号、街道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等形式向办事群众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咨询方式等有关内容。此外,街道还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公开内容更新及时,构建了政民互动的畅通渠道,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2年年底,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工作思路1篇,通知公告7篇、政策公文1篇、财政财务3篇、业务动态54篇。更新信息公开报告1篇、更新机构职能1篇。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市北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另外,积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公告栏、走访入户、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确保严守办理时限,依法依规答复申请,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 共接到1位居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已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工委、街道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尺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其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突出街道特色,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科室,街道党政办确定专人1名负责政府文件和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各科室上报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发布前明确公开属性,由街道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上级政策、部署、规定相一致。

(四)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一是把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源。二是加大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利用率,深度挖掘科室和社区的亮点工作,努力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拓宽居民与街道的联系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的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保障等制度建设。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在市北政务网、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的文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落实审查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街道未出现违规发布涉密文件资料的情况,不存在网络泄密事件,杜绝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延安路街道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指示精神,立足于群众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效开展,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布的政策信息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仍然较为传统,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公开的手段不够丰富。2024年,我街道将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以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为抓手,做好分级分类展示工作,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后续探索开展精准推送和数据场景应用。同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最大程度保证居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加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运用,更多的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机关依据《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要点内容,服务群众需要,有利推动单位各项工作的进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拓宽法定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本机关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或微信关注公众号“延情兴安”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