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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北区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发机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8-31
  • 文  号: 青北政发〔2023〕19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市北区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市北区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3〕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标本兼治、重在长效,规范行业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全民健康水平,加快建设开放创新宜业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高水平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高品质新城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民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利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属地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巩固创卫成果。

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督。实施由政府管理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为主要责任落实主体,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

坚持长效管理、制度保障。建立制度保障,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

(三)巩固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标准,在一个复审周期内,全国爱卫会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复审工作,3年实现全覆盖。在复审周期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医疗机构、七小行业、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提升卫生管理水平,助力健康市北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创建工作要求,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7个方面57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街道、各部门对标推进工作落实,固化经验做法,盯紧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探索有效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健全行业规范、完善操作细则,持续提升行业规范管理水平。

(二)落实网格责任管理制度

在“部门包区、区包街道、街道包社区、社区包小区(楼栋)”四级网格基础上,施行定格、定员、定岗、定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指导督促片区内所有单位和场所落实复审达标工作。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志愿服务。

(三)定期开展督查

各街道、各部门要强化督查,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全区通报。

(四)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平台,受理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长效机制

成立市北区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安排部署、协调调度、指导督导、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主要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工作制度,配强工作队伍,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街道属地一线抓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大投入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工作需纳入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长效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形成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机制,适当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础建设和基层倾斜,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强化行政执法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权责明确、快速反应、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保持城市容貌整洁美观、管理有序。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查找本部门、本行业、本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检查创建推进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度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四)广泛宣传动员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深入宣传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巩固卫生城市创建的举措,展示城市卫生管理新亮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动员,突出重点,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曝光问题、督促整改,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凝聚正能量,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热爱市北、建设市北、奉献市北的主人翁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巩固创卫成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实行奖惩激励

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责任追究,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复审结果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附件:市北区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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