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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北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发机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7-29
  • 文  号: 青北政发〔2024〕15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9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市北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市北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3〕124号)要求,结合市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秉承“办人民满意体育”宗旨,着力破解群众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新格局,采取有效措施为青岛市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贡献市北力量。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创建行动有力有序开展。明确政府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做到有分工、有任务、有标准、有检查、有验收,层层压紧压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凝聚创建合力。

(二)因地制宜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抓好检视、打牢基础、突出特色,编制覆盖全域的创建总体方案,科学规划区、街道、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发展布局网络,确保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得力。

(三)协同推进

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共创共赢。

(四)问题导向

及时发现解决影响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成果群众共享,真正使广大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三、创建内容

(一)提升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

1.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统筹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体育公园建设,推动“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自规市北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攻坚行动,截至2024年底,区公共体育设施满足“四个一”要求,各街道、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原则上山头公园、口袋公园均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截至2024年底,原则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不低于9块,各街道新增“三大球”场地不少于15块。(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城管局、自规市北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放程度,享受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训练场馆和专业性较强的场馆,在保障专业训练和比赛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其他公共体育场馆均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本地区学校的比例高于60%。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投资的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

4.积极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开展的区级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九九重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等主题示范活动,累计均不少于6项。(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5.坚持多元办赛,强化赛事活动供给,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每年举办10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不少于2项。上述赛事不含学校组织的、以学生为参赛主体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总工会)

6.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每年系列化、持续性组织的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20次。上述赛事不含学校组织的、以学生为参赛主体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总工会)

7.持续开展社区运动会,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举办社区运动会累计均不少于20个。完善“三大球”联赛,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举办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三大球”赛事数量累计不少于4个,涉及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8.将全民健身项目或活动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严格按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三)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9.持续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截至2024年底,各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均不低于2.16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规范,人员动态掌握,挂靠街道、社区明晰,截至2024年底,各区均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并经常开展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1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活动,截至2024年底,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3次为“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截至2024年底,建设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场地面积、设备标准、工作内容达到《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意见》(鲁体群字〔2022〕15号)明确的基本要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以上的比例高于85%。全市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不低于38.5%,数据以第三方调查统计结果为准。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组织达标测验活动均不少于1000人。(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信息化赋能水平,通过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全民健身一张图”平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信息相关数据填报、更新及时完整。(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大数据局)

(四)加强基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

13.加强体育组织建设,成立体育总会。截至2024年底,体育总会组织(含主办、承办、协办等)全民健身活动总数量累计不少于4次。成立的区级单项体育协会数量不少于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总数的7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行政审批局)

(五)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14.截至2024年底,各区分别设有至少1所体校。引入俱乐部(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或体育训练等的中小学校不少于20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40%。建立本地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台账,完善相关统计数据。举办本级示范性青少年体育活动不少于6场,每年组织举办至少3个运动项目的镇街间(或校际)青少年联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六)推进体育产业协调快速发展

15.政府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深化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融合。突出青岛山海特色,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出体育旅游黄金线路,拉动体育消费。拓展体卫融合试点,探索政府、医院、企业、社区协作服务模式,鼓励建设多功能新型体卫融合社区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

(七)突出特色开展全民健身工作

16.结合本区实际出台政策文件、制定相关标准,推动场地设施建设和开放,在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等方面取得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7.持续开展“三大球”群众赛事活动,创新开展社区群众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2月)

制定下发《青岛市市北区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分工。组织创建工作现场指导评估,结合评估意见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验收评估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

收集、完善、编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提升各项指标要求,迎接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评审评估意见,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升完善,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统筹组织创建工作。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导,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做好任务分解,抓实各项举措。把创建指标和创建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街道、联席会议各部门,构建一致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工作格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保障。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作为一项民生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发动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创建工作,保障对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的投入。

(四)及时宣传推广,扩大知晓范围。建立政府主导推动、媒体舆论引导、社会氛围营造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模范市创建。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模范市创建的经验做法,推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取得预期成效,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健身、健康人人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监督考评,促进工作落实。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反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创建工作监督、评价,建立健全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做到第一时间接听、第一时间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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