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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北区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2-27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市北区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市北区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市北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有需要单位外部专家协助解决技术难题、项目攻关等情况,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

(四)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科研、生活等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对于2022年以前认定的不在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因工作确需保留的,可再次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

二、设立程序

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请设立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级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请。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3),申请设站单位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2026年市北区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与盖章扫描后PDF版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至邮箱sbqrsjzck@qd.shandong.cn。

(二)区级初审。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专家评审。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发文公布。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参与度,鼓励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对所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严格报送时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1986590;51986600

邮箱:sbqrsjzck@qd.shandong.cn

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1110房间

附件1:专家工作站申报表.docx

附件2:2026年市北区市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xls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目录.docx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