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目录标准】《青岛市市北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标准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2-05-10    

一、决策事项名称

《青岛市市北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决策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青政发〔2022〕10号)

三、决策程序

深入调查研究、起草纲要初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订完善纲要文稿、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

四、实施计划

(一)扎实推进前期工作。2022 年1月30日,《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2月,区残联正式启动规划起草工作,编制组充分研究国务院、省、市《规划》文件,征求各职能部门对促进市北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走访调研残疾人定点服务机构,广泛收集相关数据。

(二)起草《规划》初稿。区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市北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3月中旬形成初稿,分别征求残联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广泛征求意见。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区委、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收集修改意见5条,区残联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充分吸纳借鉴,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