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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包头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5-29    

  为加强教职工岗位管理,严肃校纪,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根据我校校情,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要求:

在职在岗教师应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按时到校、离校;严格执行《教师工作量实施意见》,认真、高效地完成好各自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务实地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具有协作精神和进取心。考勤实行每日刷卡制,要求每天到校和离校时自觉刷卡,一般为一日四次。工作时间内,若有急事或有病不能在校工作,需到教导处请假,登记,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工作时间外,若有病或有特殊事情确实不能到校者,需在当天上班前一小时请假,病假、事假在半天(含半天)以内的向教导处请假,超过半天(含半天)需向校长室请假,由校长批准后通知教导处,记录出勤。

二、具体要求:

1、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登记,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离校(急病除外),不得事后补假;病、事假后应及时销假,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请假一天扣除50元出勤津贴和3课时课时津贴,班主任一日需扣10元班主任津贴,中层及以上干部一日需扣15元岗位津贴。

 2、零星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半天(四小时)不扣除出勤津贴,半天按25元扣除。

 3、因事、因病请假换课,必须经过教导处确认,因无故调课,造成无人上课,扣除当事人双方各5元。

 4、早退一次扣20元;早及午到校迟到一次扣20元(20分钟以内),超时按一天扣除,极特殊天气堵车,需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

 5、无故不请假不到校、离校或查岗不在岗一小时以内的,一次扣50元;1小时以上的,扣罚当月月考核奖,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6、请病假一个月及以上,按照区局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两个月,按照北政教体发《关于学校长休人员管理的试行意见》进行。

     7、教师在进出学校时要及时刷卡,不要忘记带卡,出勤卡不得放在传达室,不得让别人代刷卡,绝不允许未到校让别人代替刷卡,如发现双方各扣50元;中午在校吃饭的教师每周一到教导处打招呼,说明本周在校吃饭,每天可刷卡2次。

    8、每月月底综合统计一次出勤,并进行公示,以此作为月奖励性绩效部分工资发放的一项重要依据。若有疑问,可到教导处、校长室查阅记录。教师出勤将与学期末“教师全勤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