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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包头路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5-2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 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学习

认真开展学习,家校理解考试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由教务处向全校教师及班主任推送文件内容,确保教师、学生、 家长知晓考试管理内容,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

二、严格日常考试管理

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格考试组织程序,由专人、专室负责管理试题,做好交叉密封阅卷,考试数据统计严谨。严格监考工作流程和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三、科学呈现教学评价诊断结果

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等级评价。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四、重视过程体验

各年级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 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 价。

    五、强化监督管理

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 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考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学生 考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