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教师师德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教师要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三、教师要致力于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四、教师要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五、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具有安全意识,注重安全教育,能够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七、教师要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八、教师要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九、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无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行为。
十、教师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