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学校通过平日的严格的常规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期情况进行摸底。学校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期末试题自主命题。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面向各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学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考试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表。质量分析表分别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命题建议”四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付诸于实践。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学科成绩卷面不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优、良、达标、待达标四个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开展“一生一策”跟踪转化,对特殊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提前布置好教室。
2.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学校、姓名、班级等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严肃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七、加强学业质量监测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学校将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监测办法,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
八、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学校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总之,在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中,学校将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