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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4-29    

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每一节实验课前,老师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科学实验室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化学药品双人双锁管理措施》。

3.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4.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5.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1.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4.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5.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6.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7.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