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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学生作业管理工作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5-20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实施方案》,特制定学校加强学生作业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严格作业设计。教师要分学段、分学科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研制作业内容,要根据学情分层布置作业,把作业的设计和学校教学工作相结合。增强作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规范作业布置,合理作业评价,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等低效作业。

二、严把作业难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都应会做先做,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心挑选,难易适度。

三、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周末语文、数学、英语要布置周周清作业,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其它学科原则上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可根据教学内容适当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四、丰富作业形式。常规作业要有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每周布置次数符合学科要求;提倡布置实践性、活动性、探究性的特色作业(如手工制作、学科小论文、资料查阅、观察日记、调查访问等),以激发学习兴趣。

五、规范班级交流。学校规范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使用,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老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

六、严肃作业批改。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提倡作业面批面改,以便充分掌握学情,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应付性批改。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检查任务,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七、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